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“跨省通办”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35号)、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(财税〔2015〕72号)、《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“跨省通办”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残联发〔2021〕16号)、《关于印发<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沪财发〔2020〕9号)、《关于延长<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>有效期的通知》(沪财发〔2025〕11号)的规定,现将上海市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本市辖区范围内,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(以下简称用人单位)。
二、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。
2026年11月1日0时起关闭申报系统,逾期将无法申报,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用人单位登录“上海一网通办”平台,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《承诺书》,申报2025年度残疾职工的合同、工资、社保等信息,通过系统核验后完成申报(附件1)。
(二)申报过程中,用人单位如对工资信息、残疾证状态(指残疾军人证、伤残人民警察证)、是否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的系统核验结果有异议,可上传相关材料(附件2),提交异议申请。
(三)完成申报后,用人单位在选择申请或放弃超比例奖励之后,可进入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(四)用人单位如需招用残疾职工,可登录“上海一网通办”平台,搜索“残疾人用工需求登记”事项,填报招工信息或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。
四、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
五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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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国已发布地区审核细则速览】
(截至2026年3月16日,以省、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为单位)
北京市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ZmZS6AKxPLwJcYtITzVxJA
• 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 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现场申报、邮寄材料申报均可
• 特别注意: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,派遣机构需事先在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备案
天津市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4ZNeaO03m1Wy0_FxdaiZ6g
• 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 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• 特别注意:窗口申报的用人单位,未进行天津市综合认证法人注册的,应先在“天津市综合认证服务平台”办理法人注册
陕西省西安市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7AYxtrVumDCo2iIJB31tVQ
• 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 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线下申报
• 特别注意: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,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,缴纳社会保险费
安徽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RiMSzs0cAuYqA8DRKRnWrg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现场申报
重庆市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Z2z77tAyam5JyYCq09jNNg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线上申报、线下申报
•特别注意:根据《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),2027年12月31日前,延续实施优惠政策
四川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gEj9nG6OcTgMtmUYYqR_aQ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福建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8RqeAsu6b5haPe0Q1mk5lQ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,厦门市可掌上办理
•特别注意:特殊人员备案-如果招用的是一、二级重度精神残疾人或一、二级智力残疾人,记得准备好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;请关注厦门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
河南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RfUP78PpUcWlR28pQnt3UA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•特别注意:2025年,省级下放联网认证管辖权限,原在省级申报的单位,请在本地政务服务网或所在地政务大厅进行申报
湖北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aTQ34vt_J0DNhTa1E-3TGw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•特别注意:请关注当地优惠政策
湖南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E1Q20aagPno_uhfGBOXIzQ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江苏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KToFpNCpAUzCHPmUs7-EuA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•特别注意:无锡市集中申报期为2026年3月-6月,请关注无锡市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补贴与奖励
辽宁省
https://www.lncl.org.cn/lncl/xwpd/ggtz/2026022709330624729/index.shtml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河北省
https://www.hebcl.org.cn/zwgk_view.thtml?id=92724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•特别注意:用人单位向残联申请复核阶段,复核申请提交时间不得迟于2026年11月30日
黑龙江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Erfc4bZBiMqPStv_qpCNJg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浙江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IGJZS_DT4CN_IRNH3wwUfA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线上申报、线下申报
•特别注意:申报集中受理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时间
山东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zIlHwT8-Q4DyyvnzBTtTsg?scene=1&click_id=4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江西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l4WasIMHvz68-pAhM1JwoA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7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•特别注意: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;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审核,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
甘肃省兰州市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tSkWuJY7iE0itoDr9OhaDg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广西省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sWwshD7brK9iOgfYdp3cOg
•申报时间:2026年3月1日 - 10月31日
•申报方式:网上申报、窗口申报
• 温馨提醒:以上信息基于已公开通知整理。若您所在省份尚未在列表中,请耐心等待,大部分地区将在3月至4月陆续启动。关注“同伴就业平台”,我们将持续更新。
信息来源: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、市残联教就处、同伴就业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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